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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心理学系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中山大学 /2014-04-22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

所有上线考生进行复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考生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所有考生),且在其中1份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复试内容、形式及分值分配

1、复试内容

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

1)外语运用能力考核:100分,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2)业务能力考核:200分,专业基础及综合素质

专业基础: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2、复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约为15分钟。

3、复试形式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由复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423日(周三)下午230开始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心理学系一楼

五、复试录取

录取按照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中山大学心理学系

二〇一四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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