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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中山大学 /2012-10-22

 

旅游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
复试办法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加强和改进复试工作对于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创新人才,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为了做好学院2012年博士生的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并提倡吸纳相近专业的专家参加。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原则上由业务教师担任,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二)请各复试小组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并对本小组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
根据我院考生的报考情况及招生专业、导师的实际需要,为减轻部分考生的经济负担,初试结束后,即3月11日下午组织考生进行复试。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请各小组秘书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的学生证),验证合格者准予复试。
(三)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时间:3月11日 14:00
地点:东北区329号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
(复试名单将张贴在旅游中心门口)。
2、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各专业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同等学力考生,除初试加试政治理论科目外,在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2至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占3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7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面试,根据学科特点,可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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