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奖学金类型、名额及评选要求如下:
奖学金类型和名额: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范围:参见《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
2.评选名额和金额:我院名额2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享受“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获奖者以及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仅颁发荣誉证书。
(二)、光华教育奖学金
1. 评选条件及范围: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制内)研究生,参照《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中的基本条件评选,其中少数名额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评选名额和金额:我院名额1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
(三)、国际华人工商协会奖学金
评选范围及条件: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成绩优秀且家庭困难的在校(学制内)研究生均可申请,其中有创新精神的可申请创新奖学金。自行申报,学院申报名额没限制,学院推荐到学校,由学校统一评选。
(四)、宝钢台湾学生、港澳生奖
1. 评选范围:在校(学制内)港澳台研究生。
2. 评选条件: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②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④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⑤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⑥台湾申请学生必须认同一个中国。
3.评选名额及金额:自行申报,学院申报名额没限制,学院推荐到学校,由学校统一评选。全校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3名。硕士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博士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二、参评条件、程序和材料
我院的具体评奖条件、评分标准和评奖程序请大家参见附件《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申报,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原则上按评分分数高低(分开硕士、博士)进行评选。请有意向参加评选的同学于7月13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到刘媛媛处(电话:15989075639,宿舍为364A-749),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请双面打印,签名须手写)
奖项名称栏请用铅笔标明拟申请的具体项目(可选多项),如“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或“光华奖学金”;学 位 课 及 选 修 课 成 绩自己先填好,届时学工办统一找研究生教务老师审核签字盖章;导师意见栏可先不签,等初评结果出来,上报学校前,再自行找导师签名,导师意见以下栏目不用填写);
2、算分情况表(见附件,注意博士、硕士算分情况表不同)
自己按照《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里面的评分标准自行先算出自己的总分和列出算分依据。
3、所发表刊物、论文集的封面、底页和目录复印件,并用红笔以“波浪线”标示本文在目录中的位置;
4、所发表论文全文复印件;
5、所获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复印件等(若有);
6、用稿通知或出版社证明原件(若有);
如果论文确实已被采用,但还未发表出版,必须有正式接受函,接受函必须注明单独作者还是集体作者,作者排名的顺序,论文具体发表在哪一期等;如果是毕业班,原则上只考虑在毕业前能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
7、参加公益活动证明
由组织公益活动的单位或公益活动所服务的对象进行认证,单位或服务对象认证有困难者,可自书参加公益活动的情况并承诺属实即可。
为便于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参评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要求准确、完整报送相关材料,如因为报送材料不齐耽误评选,自行负责。
旅游学院学工办
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