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时间: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复试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外国语学院大楼复试内容:专业笔试、英语口语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笔试范围: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语教育研究”方向考生考“语言学(用英文考试)”。参考书:① George Yule, The Study of Language (《语言研究》)。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 翻译硕士考“英语口语和英汉口译”。参考书:梅德明《高级口译教程》,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年。
考试时间:专业笔试约1.5小时;英语口语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20分钟。
复试权重:专业笔试满分100分;英语口语满分50分;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的使用: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750分。
复试程序安排:
3月31日上午8:00 – 8:40 报到、资格审查
地点:外院二楼215室
8:00 – 8:40 报到后立即交费(每人100元)
地点:外院二楼618室
8:40 – 10:10 专业笔试
地点:外院一楼阶梯课室(考试地点如有变化,以当天外国语学院大堂公布的为准)
3月31日上午10:15-12:00;下午2:00-晚上 英语口语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具体安排见外院一楼大厅布告栏):
4月1日上午10点前外院一楼大堂公布录取结果。
拟录取者领取《体检表》、政审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非在职全日制)。非奖助类学生领取《合同书》。奖助类学生领取《奖助金申请表》。填写录取通知书用的回邮信封。
录取办法:复试合格的考生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复试成绩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a) 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50分;b)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c) 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时请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交):(1)网上打印的复试通知书;(2)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4)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的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生成绩单由考生档案单位加盖公章);(6)以同等学历报考者的大专毕业证书、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中山大学翻译学院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