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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关于对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等管理的补充规定

中山大学 /2012-10-21

 

中山大学关于对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等管理的
补充规定

 

 
为优化研究生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的培养模式,规范相关管理,对少数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进入博士阶段培养后又因个人原因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者,所涉及普通奖学金等管理事宜,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其博士阶段培养类别为非定向者,普通奖学金从第三学年9月开始发放。硕士阶段培养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奖学金同时停发。
二、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培养,由于个人原因又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者,经培养处批准后,其普通奖学金的管理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硕士、博士阶段均为非定向培养类别者:须向学校财务处退回自进入博士阶段后所领取的博士普通奖学金与硕士标准的差额累计数。
(二)硕士阶段为自筹经费、博士阶段为非定向培养类别者:须向学校财务处全额退回自进入博士阶段后领取的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并补缴属于硕士培养阶段的学费及其他费用。
三、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经培养处批准转为硕士阶段继续培养者,若其硕士阶段获得各项助学贷款获准展期还款的,须向贷款银行办理取消展期的手续。
 
本规定由中山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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