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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2年教育硕士(Ed.M)复试录取办法

深圳大学 /2012-11-12

深圳大学2012年教育硕士(Ed.M)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院教育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师范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并负责本院教育硕士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对象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本专业一区《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至本专业,且经我院教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办审核批准的调剂生。调剂基本要求和程序请参阅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3、参加复试考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50%。
    教育硕士各招生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报考045101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须提供: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验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须注册满8个学期);
    ③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④《个人信息确认表》(须手写签名);需自行登录深圳大学招生办提供的信息确认系统(网址:http://zsb.szu.edu.cn/),修改后直接打印;
    ⑤往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等原因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⑥体检报告。
    注意: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时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90分)
    考试科目见下表,闭卷,2小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笔试科目 参考书目
045101 教育管理 教育管理学 《学校管理学导论》,张济正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二版),2010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语文教育学 《当代语文教育学》,刘淼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初等数学研究 《初等代数研究教程》,林国泰主编,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初等几何研究教程》,王林全主编,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综合英语 《新编英语教程》李观仪主编,第三、四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学系统设计 《教学系统设计》,何克抗、林君芬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综合能力面试(110分)
    面试由复试小组逐个对参加复试者进行面试,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时间约为20分钟。
    (三)英语测试(100分)
    英语测试包括英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测试,考查考生英语综合水平。其中英语笔试满分为60分,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各为20分。
    六、体检
    考生须在复试完毕当日前向师范学院教师教育部提交个人体检报告(指定体检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简称:南山医院)。具体体检安排及要求请查阅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深圳大学2012年硕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体检标准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180分以下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
    4、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毕业证书者。
    八、录取通知
    1、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经审核后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公布;
    2、录取通知书将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通知发放,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九、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课程学习时间安排在周末及寒暑假。
    十、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共计人民币26,000元(不含资料费),第一、二、三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9000元、9000元、8000元。
    2.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
    3.不享受校级奖学金待遇与医疗保险待遇。
    本办法不尽之处请查阅《深圳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如有相悖之规定,以《深圳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为准。 

 师范学院教师教育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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