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MPA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与我校关于复试规定的有关,结合我校MPA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管理学院成立MPA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MPA复试录取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MPA教育中心负责复试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三、复试对象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本专业一区《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至本专业,且经我院MPA教育中心和我校招生办审核批准的调剂生。调剂基本要求和程序请参照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3、参加复试考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50%。
四、复试资格审查
MPA教育中心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审查审核所需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最后学历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4、《个人信息确认表》(须手写签名):自行登录深圳大学招生办提供的信息确认系统(网址:http://zsb.szu.edu.cn/),修改后直接打印;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等原因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6、缴纳复试费用:人民币300元(考生报到时现场缴交)。
注意: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时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交复印件。
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五、复试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综合能力(含面试与无领导小组讨论)两项三个环节。复试题目的命制以有利于给考生提供表现基本能力的机会和条件,有利于使具备继续学习深造能力的学生脱颖而出为原则。
1、政治理论 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写作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是围绕公共管理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给定材料,根据要求进行分析,写一篇小论文,不指定参考书。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材料范围:行政改革。
论文要求:论文字数在1000字以上。(须由个人独立完成,如被发现有抄袭行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政治理论复试由MPA教育中心组织专家统一评卷,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政治复试采用通过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政治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复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素质面试 (1)个人情况自述(主要介绍职业经历、个人优势等),约2分钟。(2)随机抽题回答。复试评委可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提问。 评委将从管理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个小组提问及回答时间约为20分钟。此项满分100分。
3、无领导小组讨论 主要围绕一个案例或者问题展开讨论,侧重于考查考生个人的观点、沟通能力、协作能力、领导能力等,每个小组需要时间约为30分钟。此项满分100分。
复试总分为200分。由综合素质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项成绩相加得出,复试及格分数线为120分。
在复试小组中,担任评委的是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管理学院教师或有教学经验的资深公共管理实践者。
六、体检
考生须在复试完毕当日前向MPA教育中心提交个人体检报告(指定体检地点: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简称:南山医院)。具体体检安排及要求请查阅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深圳大学2012年硕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体检标准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在考生政治理论成绩合格以及达到复试及格分数线的前提下,将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八、录取通知
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学校审核后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通知书将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通知发放,具体时间请多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
九、复试注意事项
1、确定复试安排后,MPA教育中心将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在面试过程中,考官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它指示材料或推荐信函;考生应对面试之内容予以严格保密。
3、复试工作分组进行,考生根据《深圳大学管理学院MPA复试考生须知》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十、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2012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十一、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共计人民币55,000元(含论文答辩费,不含教材费、课外考察费)。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23,500元;第三学年缴交学位论文指导答辩费8000元。
2.学校不提供住宿。
3.不享受奖学金待遇与校内医疗保险待遇。
本办法不尽之处请查阅《深圳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如有相悖之规定,以《深圳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为准。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管理学院MPA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