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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复试通知

深圳大学 /2012-11-12

 

各位考生:
深圳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由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两部分组成)由各招生学院单独组织,现将第二阶段考试及面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教育硕士
2008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工商管理硕士
2008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法律硕士
2008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复试分数线
 
        教育硕士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 152分;
        工商管理硕士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38分;
        法律硕士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5分;
调剂考生需提交成绩单及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调剂申请表(附件1),调剂申请表需签署原招生单位意见及加盖公章。录取考生不允许跨省调剂,报考在深圳办学的外地学校的考生也不可以调剂。
 
 
三、考生需上交材料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此表为考生从学位网自行打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诚信声明”(附件2
4)资格审查、复试费300元。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深圳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由各招生学院单独组织,具体的考试内容、时间与地点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咨询电话:
     法律硕士      罗老师   26732915
     教育硕士      刘老师   26732696
     工商管理硕士 陈老师   26535170
 
四、复试费用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及相关测试需缴纳费用300元/人。在考试当日交至各招生学院。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结果择优录取。专业课、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筹)
201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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