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培养目标是:
- 热爱祖国,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养成求实、严谨、科学的作风。
- 勤奋学习,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现状和动向,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独立思考的科学精神和严谨周密的科学作风,具备独立从事教学、科研等其他业务工作的能力。
- 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并具有相当的听、说、写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1、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中国现当代文学包括现代文学(1917-1949年)和1949年以来的当代文学两部分,是研究1917年后用现代的文学语言与文学形式,表达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感情和心理的文学,研究中国文学现代化的过程,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文学运动、文学批评和文学思潮,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创作状况等。
2、鲁迅研究
鲁迅研究是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核心,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鲁迅思想和创作,鲁迅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的作用和意义,鲁迅研究现状,鲁迅与中国现当代其他作家比较等。
3、海外华文文学研究
海外华文文学研究是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20世纪以来在中国大陆以外(台港澳及侨居在东南亚、日本和欧美等国)的华人作家及其运用母语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包括各种文学现象的研究。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到三年。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各教学环节及学位论文等工作。已按培养计划完成基本课程学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后续学业者,可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年。凡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自动失去学籍。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最低修满3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1学分,公共必修课9学分,基础课与专业课12学分;选修课10学分以上(包括10学分);其他环节4学分,包括参加学术报告(1学分,至少5次),教学实践(2学分,相当于一个学期助教的工作量,由各院系安排),学位论文答辩(1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一。
六、培养方式
按汕头大学《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及授予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方式
按汕头大学《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及授予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位论文
按汕头大学《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及授予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汕头大学《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及授予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参考书目
每门课程的参考书目由授课导师自行决定。
课程设置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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