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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毕业研究生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 /20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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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2014年1月毕业研究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助学贷款——还款管理——助学贷款还款,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一种还款方式(提前还款或正常离校还款),填写相关信息,打印资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提交时材料时暂不需签字和按手印);学院初审材料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并通知学生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9:00到研究生院会议室(西湖厅310)与中国银行签订还款协议。须办理还款手续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还款方式及材料提交说明
  1、变更(提前)还款方式
  即毕业前一次还清贷款。提前还款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4)《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提前还款版)》 (见附件2)。
  (1)户名为本人的广州地区中国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请于复印件上写上正确的卡号或账号,并由本人签署“与原件相符”及本人签名确认。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还款计划申请书》;

学校与银行约定扣款日期为2013年11月22日(本周五),如在此日期前无法将足额还款金额(比还款金额多1元)存入本人账户的同学请不要选择本项方式,请选择“正常离校还款”方式。
  2、 正常离校还款方式
    即毕业后按月还款。正常离校还款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1)户名为本人的广州地区中国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请于复印件上写上正确的卡号或账号,并由本人签署“与原件相符”及本人签名确认。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4)《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正常还款版)》。
  注:《变更还款计划申请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均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后生成打印,相关填写说明与注意事项见附件3。

三、学院审核及材料提交说明
  1、学院审核
  学院登录系统——还款管理——助学贷款还款审核,根据学生选择的还款方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如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合同编号JD、贷款账号、贷款总金额、还款帐户户名、还款帐户帐号等,并确认学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和还款帐户的复印件,确认后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并签名和加盖学院公章。
  所有填写信息数据务必与学校发给各学院的“2014年1月毕业研究生助学贷款名单”里的数据一致。
  2.提交材料
  学院对学生提交材料初审,并于2013年11月21日前将材料(一式二份)汇总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大学城校区提交至B2-317)。
   四、联系人

徐爱群,联系电话:87111489

 

 

 

 

研究生工作部
    
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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