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院(系)名称 | 公共管理学院 | 研 究 方 向 | |
学科专业 | 社会保障 | 1 |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 |
2 |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 ||
3 | 劳动政策 | ||
学 制 | 三年 | ||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情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和与他人协作进行专业工作的良好品质。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3.身体健康,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身心素质。 (二)培养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要求) 1.硕士研究生入学1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学科组协调,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2.专业学位课以讲授为主,重在培养研究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考核以笔试为主,由有关教学单位负责相关课程考试;专业选修课采取笔试与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3.要求研究生广泛阅读各种专业文献、资料和论著,提倡研究生选修跨专业课程,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以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4.学生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学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肆业处理;对研究生的奖学金评奖,严格按专业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3个学期;学分未修满者不得开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必须在入学两年内完成,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将开题报告交学位办,因特殊原因逾期未交者,须书面提交理由,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学位办备案,论文答辩时间顺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当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以确保论文答辩质量。 |
社会保障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
院(系)名称 | 公共管理学院 | 学科专业 | 社会保障学 | ||||||||||||
序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拟主讲 教师 | 各学期教学安排 | 考查 | 考试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1 | 公共课程 | 外语 Foreign language | 4 | 学校安排 | √ | √ | √ | ||||||||
2 | 政治理论Theory of Marxism | 3 | 学校安排 | √ | √ | √ | |||||||||
专业基础课 | 公共管理学 Public Management | 3 | 戴黍 | √ | √ | ||||||||||
公共经济学 Public Economics | 3 | 陈友芳 | √ | √ | |||||||||||
社会保障基础理论研究Basic theoretical research on Social Security | 3 | 黄岩 | √ | √ | |||||||||||
社会研究方法 Social Research Methods | 3 | 张国英 | √ | √ | |||||||||||
选修课程 | 比较社会政策 Comparative Social Policy | 戴黍 | √ | ||||||||||||
公共预算学 Public Budgetting | 於莉 | √ | |||||||||||||
劳动政策 Labor Policy | 黄岩 | √ | |||||||||||||
非营利组织与公益社会服务 NPO and public social services | 张茂元 | √ | |||||||||||||
人口学基础研究 basic Theories of Demography | 张国英 | √ | |||||||||||||
教育政策 Education Policy | 蔡灿新 | √ | |||||||||||||
高级宏观经济学 Advanced Macro-economy | 刘明广 | √ | |||||||||||||
1 | 非管理生源补修 | 政治学基础理论 Basic Theories of Political Science | 黄岩 | √ | |||||||||||
2 | 公共政策学 Public Policy | 徐增辉 | √ |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