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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国际贸易实务讲义-第2章 贸易术语(3)

暨南大学 /2011-11-25

   C.I.F.的变形只是为了说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C.I.F.术语交货地点和费用划分的界限。

    (四)象征性交货问题

   按照C.I.F.术语,卖方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上即为履行交货义务。即C.I.P.合同的卖方是凭单履行交货任务的,是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

   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而言。前者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后者则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三、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又称运费在内价。

它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或期间内将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舶,负担货物装上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支付运费。

   C.F.R.与C.I.F.术语十分类似,不同之处仅在于:C.P.R.合同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和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除此之外,两者关于买卖双方责任的划分基本上相同,且前述关于C.I.F.术语为解决卸货费用负担而产生的变形,也完全适用于C。F.R.术语。

   按C.F。R.术语成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装船通知问题,因为这关系到买方能否为进口货物及时办理保险的问题。

   四、F.C.A.

   Free Carreir(…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

采用这一交货条件,买方必须自负费用订立从指定地或地点装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及时通知卖方有关承运人的名称和向其交货的时间。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在指定地或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及时通知买方。同时,还须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责领取出口许可证和支付出口税捐费用和风险。而买方承担卖方交货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此外,按《2000年通则》的规定,如果交货地点位于卖方所在地,由卖方负责装货;如果交货地点是在其他地方,则卖方不负责卸货。

   五、C.P.T.

   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

按此术语,卖方必须自负费用订立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并用电传、传真等快速通信方法给予买方关于货物已交由第一承运人保管的充分通知。同时还须承担货物风险直至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物交由第一承运人保管时为止,并自费领取出口许可证以及支付出口税捐费用。

   买方在上述指定地向承运人收取货物,除支付货款外并需支付除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和卸货费用以及进口税捐,还须承担货物已交由第一承运人保管后的一切风险。

   这一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特别适合于多式联运。

   六、C.I.P.

    Carriage l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

   该价格术语与上述的“运费付至”的主要区别是:卖方除承担 “运费付至”术语下的风险和费用外,还应自费投保货物运输险。

C.I.P.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故承保险别的内容需由买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

 

 

   第3节   其他贸易术语

    一、E.X,W.

    Ex Works(…Named of Place)称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指定地点的工厂(或仓库),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并承担货物交给买方支配之前的费用和风险。除非另有约定,卖方不承担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运输车辆的责任,也不负责出口清关。买方承担由那里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这个贸易术语是卖方责任最小的术语。

   在使用"工厂交货”术语时,应在该术语的后面注明工厂的具体地址。卖方在交货前应给买方以合理的通知

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应使用本语。

   二、F.A.S.

   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边交货”,是指卖方应在合同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边的码头或驳船上,并承担货物运至船边之前的费用和风险。如轮船靠不上码头,卖方需自费雇用驳船,将货物驳运到船边。如货物从码头装上驳船,以及在驳船行驶到船边的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灭失,均由卖方负责。

   卖方还必须向买方提供“通常的清洁单据”,证明已履行了将货物交到船边的义务。这种单据可以是码头收据或仓库收据或提货单。此外,根据《2000年通则》的新规定,卖方必须自负风险和  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支付出口关税和其他出口费用。

   买方须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还须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此外,本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三、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边境交货”。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边境指定地(进口国关境前) 交货,并负担在交货地点把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责在边境指定地点接货,自行办理进口手续和付进口税捐,并承担自货物在边境指定地点妥善地置于其处置之下时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为了明确交货地点,在采用此术语时,应在“边境交货”后面的括弧内注明具体交货的地点。此术语主要适用于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有共同边界,而且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的贸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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