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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研究生贷款毕业生还款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暨南大学 /2014-05-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4届贷款毕业研究生同学离校在即,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还款确认手续办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5月15日下午3点
    2、地点:教学大楼A 204
二、办理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手续的同学:
1、请自行从附件三中下载2份表格( “变更还款计划申请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参照表格填写模板(见附件一),用黑色水性笔正确填写,不得涂改。注意:合同号与贷款帐号无需本人填写(由银行统一填写),还款帐号为本人广州市中国银行借记卡卡号(如有丢失请自行前往广州市任一中国银行网点补办)。
2、提前还款的同学必须在2014年5月25日前,将所贷金额存入中国银行还款借记卡内(需多存1元),银行将于2014年5月25日统一扣款,扣款成功后的贷款结清证明,由银行交研究生院办公室(行政楼424,电话85228715)备案。
3、填写完毕后,携带以上2份表格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和银行借记卡(原件、复印件)在2014年5月15日前往指定签约地点,由银行工作人员统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三、办理展期手续的同学:
所谓展期是指贷款学生毕业后如果当年继续攻读学位,待攻读毕业后再行还款。办理展期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请自行从附件三中下载3份表格(包括“还款协议(展期版)”、“展期协议”、“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参照表格填写模板(见附件一),黑色水性笔正确填写,不得涂改。注意:合同号与贷款帐号无需本人填写(由银行统一填写),还款帐号为本人广州市中国银行借记卡卡号(如有丢失请自行前往广州市任一中国银行网点补办)。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当天,未能提供录取通知书的同学,需同时再提交一套“毕业后正常还款同学”所填写的资料(见下文)。如在2014年7月1日前仍未能提供录取通知书,则只能按照“毕业后正常还款”手续办理,不能办理展期。
请办理展期的同学携带以上材料于2014年5月15日前往指定签约地点,由银行工作人员统一办理还款手续。
四、办理毕业后正常还款手续的同学:
1、请自行从附件三中下载2份表格(包括“还款协议(暨大版)”、“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参照表格填写模板(见附件一),黑色水性笔正确填写,不得涂改。注意:合同号与贷款帐号无需本人填写(由银行统一填写),还款帐号为本人广州市中国银行借记卡卡号(如有丢失请自行前往广州市任一中国银行网点补办)。 
2、填写完毕后,携带以上2份表格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和借记卡(原件、复印件)在2014年5月15日前往指定签约地点,由银行工作统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五、未及时办理还款手续的同学,学校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请加强对本单位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鼓励学生按时还款,维护自己良好的金融信誉。
五、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
请及时与办理生源地贷款的银行取得联系,确认毕业时间、还款年限、还款方式等相关信息,以免不必要的麻烦。欢迎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于2014年5月15日下午三点到教学大楼A204旁听相关贷款知识和学校政策。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5月5日
 
附件:
附件一 还款协议模版.rar
附件二 2014暨大研究生毕业生信息.rar
附件三 还款协议空白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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