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在2014级硕士研究生中开展临床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创新培养模式专项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计划类及招生计划数
(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相结合培养模式计划(“5+3”)
1、南方医院
(1)招生计划:20名
(2)报名及录取方案详见:2014年南方医院“5+3”住院医师与专业学位硕士联合培养招录方案
2、珠江医院
(1)招生计划:20名
(2)报名及录取方案详见: 2014年珠江医院“5+3”住院医师与专业学位硕士联合培养招录方案
3、与深圳市卫计委联合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班
(1)招生计划:50名
按培养单位分配:南方医院20名;珠江医院20名;第三附属医院10名。
(2)录取标准:本计划无需报名,根据深圳市卫计委住院医师培训录用标准,在我校已获2014级研究生录取资格的考生中遴选。
(3)培养方式:由我校统一培养,培养期间享受深圳市住院医师待遇。(具体细则以录用三方协议书为准,即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研究生三方协议书)
(二)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方向)专业岗位型人才培养模式计划
1、培养模式简介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卫生管理的基本理论、社会科学和卫生管理的研究方法,熟悉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卫生法学等知识与技能,具备基本医学基础理论,拥有运用医院管理理论熟练地解决医院管理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能独立胜任二、三级医院实际管理工作岗位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2、招生计划:10名
3、录取方式:在已获得我校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2014级研究生录取资格的考生中遴选。
4、培养方案:培养采用导师组制,导师组由1名校内导师和至少1名校外医院管理岗位的导师组成。校内导师负责理论学习与指导,校外导师负责实践过程、项目研究、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政策研究等实践环节指导。毕业论文由两位导师共同指导撰写。
二、相关说明
1、专项计划纳入我校2014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专项计划实际招收人数视实际报名生源及复试选拔情况动态调整;
3、专项计划的申请不影响考生正常复试资格,即确定纳入专项计划的考生同时获得我校2014级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未确定纳入专项计划的考生按原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继续进入复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