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破格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
(二)破格复试具体要求
1.破格人数原则上每一专业不超过5人;
2.仅限单破,即只对1 门单科或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破格幅度不超过5分;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必须是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3.自命题科目不实行破格;
4.同等学力考生和已经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再实行破格;
5.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不实行破格;
6.同等情况下,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予以考虑。
(三)破格复试程序:
1.3月30日前,学院根据实际制订不低于学校要求的破格办法并公布;
2.4月2日17:00前,考生本人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公示5天;
3.4月9日学院将拟破格复试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4.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复试;
5.学校将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