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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 /2014-04-27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细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和《福建师范大学201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复试领导小组,并按招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成立复试小组。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统考生、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生(以下简称“保返生”)、调剂生、破格生)均应参加复试。2014年推免生已完成复试的,可不再参加复试。
    (二)统考生应符合《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方可参加复试,破格生须符合破格条件和学院规定的要求,并由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

(三)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为1:1.2,总分排名并列的考生一并列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
    四、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4月11日上午7:30 仓山校区师大医院。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65元参加体检。

(二)4月11日上午9:00-11:30考生到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外国语学院陈明金教学楼五楼会议室报到,缴交复试费,学院进行资格审核,考生以报名信息为准,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政审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2.应届硕士生: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政审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三)学历学籍审核。所有考生,特别是网报和现场确认时提示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务必于复试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验证成功后,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可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验证失败,往届本(专)科毕业生请立即到该网提供的各地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立即与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确认学籍注册信息。

所有考生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交学院审核。因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错过面试和录取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四)复试报到时间:4月11日下午2:00,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外国语学院陈明金教学楼多功能报告厅,届时将强调复试注意事项并现场通知复试地点。
    (五)复试开始时间: 411下午2:30,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外国语学院陈明金教学楼各教室。

五、调剂复试

(一)复试时间:4月8日—21日,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或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体检时间限每周一、五上午);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三)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查阅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6.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专业四级考试。个别具有特长或特有培养潜质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由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7.我院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1)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网络)毕业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

(2)不符合学院调剂要求者;

(3)未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4)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四)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政审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参阅一志愿复试第四点第(三)条规定)复印件;5.个人简历;6.获奖证书复印件;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五)调剂截止日期:4月21日。

(六)拟从我校调出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复试要求。

六、破格复试

(一)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

(二)破格复试具体要求

1.破格人数原则上每一专业不超过5人;

2.仅限单破,即只对1 门单科或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破格幅度不超过5分;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必须是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3.自命题科目不实行破格;

4.同等学力考生和已经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再实行破格;

5.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不实行破格;

6.同等情况下,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予以考虑。

(三)破格复试程序:

1.330前,学院根据实际制订不低于学校要求的破格办法并公布;

2.4217:00前,考生本人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公示5天;

3.49学院将拟破格复试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4.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复试;

5.学校将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七、复试内容与复试办法;
    
(一)专业复试采用面试(口试)方式并录音存档。
    (二)政治考核采用面试(口试)方式。
    (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含听力)6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40%。
    (四)体格检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八、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成绩整理后将及时公布。
    九、录取办法
    
(一)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单考生排名单列)。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为40%。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四)被拟录取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一年,再入学学习。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与研究生院签订《保留入学资格协议书》,逾期不予受理。

十、录取类别

(一)录取时应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2种。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月10日前,凭《调档通知》将人事档案寄达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508办公室研究生辅导员苏老师收,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30252),否则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院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并将说明寄达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三)考生人事档案的接收工作由学院负责。档案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月10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寄达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办理,并按非定向就业处理。
    十一、招生计划管理
    
(一)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认真完成招生任务,并在调剂复试后期,根据生源和计划实际,对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进行微调。若学校后期有增加招生计划给学院,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分布实际,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再次公布拟录取名单。

十二、录取审核程序

(一)学院于4月23日前将《复试、录取审批表》(研招办统一打印)送交研究生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及其它复试材料由学院保存1年备查。

(二)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三)学校于6月中旬向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学费与奖助体系

全日制硕士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正在制订中,确定后将及时对外公布。

十四、招生纪律
  学院将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7115,0591-83465216。

 

调剂申请表    政审表    破格复试申请表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329

附: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专业

原计划

上级主管部门增加指标数

已推免

拟招收计划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学位)

33

5

2

36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25

 

5

20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4

 

1

3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

 

 

2

055101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50

20

1

69

055102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20

10

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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