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80%;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一)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跃、李素伟
成员:刘东升、亢犁、郭美云、欧书阳、陶林、熊洁、王斌、江凌
(二)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招生监督小组
组长:刘东升
组员:江凌、朱琳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为优化生源结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考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严格按照学校划线执行,具体分数线如下:
(一)初试成绩
1. 普通考生:
学科门类 |
外国语成绩要求 |
业务课成绩要求 |
哲学 |
≥50分 |
≥60分 |
2.专项计划考生:
专项计划 |
外国语成绩要求 |
业务课成绩要求 |
|
少民骨干计划 |
汉族考生 |
≥55分 |
≥60分 |
少数民族考生 |
≥43分 |
≥60分 |
(二)复试成绩
1. 普通考生:
学科门类 |
复试成绩要求 |
哲学 |
≥60分 |
2.专项计划考生:
专项计划 |
复试成绩要求 |
|
少民骨干计划 |
汉族考生 |
≥60分 |
少数民族考生 |
≥60分 |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综合成绩要求≥60分
五、拟录取规则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按照二级学科上线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不破格录取线下考生。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咨询单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4177
监督单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纪委 受理电话:023--68367156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