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二、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内容请各位考生按照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准备,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口语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业主干课程两门。
三、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最终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以最终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严格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与面试任一环节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会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
六、2016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复试监督投诉电话65106117、邮箱ggjw@cq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邱泽奇
副组长:张邦辉 刘渝琳
成 员:张 鹏 罗 章 彭小兵 蒲艳萍 陈升 陈立泰
工作人员:刘红 周聆
办公电话:023-65102373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肖铁岩
副组长:何跃 徐鲲
成员:杜俊华 何兵
工作人员:刘红 周聆
办公电话:023-65102373
复试工作时间节点的具体安排
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在2016年3月8日后在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yz.cqu.edu.cn)。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于3月14-16日参加体检(3月17和18日为少量补检),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体检费用是35/人。地点:A、B区校医院。建议考生根据我院的复试总体流程自行合理安排。
二、2016年3月15日上午8:30-12:00考生到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交复试费。交费在学院财务室211办公室 。普通考生150元/人,同等学历考生加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
资格审查在学院研究生210办公室。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
(2)考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
(3)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
(4)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回原单位证明(限回原单位的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考生、少高登记表)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准考证和手机短信载明学历异常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至重庆大学研招办,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硕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携带本人《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军选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需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1-2年的申请
四、专业课笔试
时间:2016年3月15日下午2:30-4:30
考试地点:管理类、经济类考生在学院304教室
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教育学在学院多功能厅202
五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笔试
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考试地点:学院304教室
五、面试
时间:高等教育学专业的考生面试时间是3月16号上午9:00在主教学楼804面试
公共管理、经济学、心理学专业面试时间2016年3月16日下午2:30开始。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专业面试时间2016年3月17号全天面试,上午8:30分开始
具体小组安排于面试前查询。
六、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
七、请各位考生务必遵循上述流程,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好复试工作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