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教育部关 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 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凡违反招生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二、组织领导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组长:曾峻 (副校长)
副组长:罗峰(研究生部主任)
成员:各学位点负责人
2.实施机构:MP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负责MPA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并确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复试小组按照中心拟定的复试基本要求负责考生的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由5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组长由MPA教育中心主任担任;外语复试小组由1名外语教师和4名专业教师组成。各复试教师应无直系亲属报考,同时需参加中心组织的统一培训。
复试小组的职责: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并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拟定专业综合课的笔试试题及一定数量难度适中、有一定覆盖面的口试试题,并确定评分标准;组织阅卷,评定成绩;根据初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复试要求
1.本校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具体比例为1:1.2。
2.复试包括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水平、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
3.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环节加大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不再另外进行加试。
4.外语复试主要了解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四、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分数)为:笔试(政治100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综合课面试(100分)、英语口语面试(50分)三种,总分250分,合 格线为1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中政治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政治笔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任何一项缺 考者不予录取。复试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的方法确定。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1)政治(100分,开卷1小时)
复习大纲:
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以及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决定;
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主要精神;
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中共中央宣传部编 学习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2014年6月版)
四、2015年1 月1 日以来国内外重大时事问题
(2)公共管理基础知识(100分,闭卷1.5小时)
参考书目:1、竺乾威,《公共行政理论》(复旦博学·MPA系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曾峻 ,《公共管理新论:体系、价值与工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3、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专业综合面试(100分):结合考生的背景评估材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控制在每人30分钟以内,但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时,考生从题库中任意抽取两道题目进行回答。复试小组可就考生的回答进一步提问。
3.英语口语面试(50分):考察考生英文的听说能力。面试时,考生从题库中任意抽取一组题目进行回答。
4.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采取政审等方式进行。
5.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3)*0.5+(复试成绩/2.5)*0.5,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时间安排
1.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后,复试小组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含调剂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报中心复核。
2.复试名单确定后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考生可自行查询,中心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将采用发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
3.复试小组应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复试,并对复试过程作详细记录,同时将复试综合评定材料经审核后汇总,及时上报中心。
4.复试期间需进行政审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安排。
六、监督
我校招生复试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22880000-83104,监督举报电子信箱:toususdx@126.com;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上海市委党校MPA教育中心 招生监督办公室,邮编200233。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MPA教育中心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