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院2017年招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4个专业方向:地方政府治理、公共经济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公共危机管理;计划招收20人;批准文号(渝学位[2014]10号)。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到2017年9月1日入学时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不含自考专科生)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16年10月10-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2、现场确认:2016年11月10-12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到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三、考试
1、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25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日期为准)
3、复试:初试成绩上国家复试线的考生才享有复试资格,复试预计在2017年3月进行。
四、录取
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2.5年,非脱产学习方式(主要采取周末授课,可适当集中授课)。
六、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8000元/年(包含学位论文评审费、答 辩费等费用),可一年一缴或一次全部缴清。根据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奖励办法》,我校设一等综合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二等综合奖学 金标准为每人2000元;设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设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七、学历与学位
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信息均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
八、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23-68573394,68573494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
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情况及MPA的招生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cqdx.gov.cn/)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教育的五大优势
1.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校、 院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配备了69名师资。其中,我校、院专职教师45名,高级职称占87%,博士学位占49%;兼职教师24人,为重庆市知名专家 学者和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中高层领导干部,兼职教师占整个MPA师资队伍的35%,能够充分满足教学需求。
2.学科基础坚实,科研成果丰硕。我校、院长期坚持教学、科研、资政“三位一体”的教育培养模式。2005年以来,我校共获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8项、省部级课题和重庆市委、市政府重大委托项目共205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4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76部(其中个人专著29部),教材27部。
3.教育培养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我 校、院创办了直接呈送重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参阅的《领导视窗》,五年来共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500余项。 从2012年开始,我校、院在职研究生以“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署名的调查研究报告,有近200篇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在培养过程中每学期均 聘请区县领导干部和乡镇主要领导到课堂与学员面对面交流。
4. MPA教育经验丰富。我 校、院自1997年举办公共管理相关专业研究生教育以来,经重庆市委批准,每年招收行政管理或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200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与北京 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合作举办重庆公共管理学员,开展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教育;2006年行政管理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从2007年起每年招收行政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2010年行政管理成为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二五”重点学科。
5.已建立高层次的政府工作实践及理论交流平台。我 校、院五年来共计邀请权威专家和公共管理部门领导干部作了700余场专题报告和形势报告,其中省部级以上领导占15%,厅局级领导占60%,中央部委和全 国知名高校专家占40%。这一制度化、规范化的对外交流平台,能极大地拓展专业学位学生的视野,增强其对国情、市情以及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