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录取会议有关精神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安排和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3月17日-21日,具体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公布。
二、复试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报考我校的生源、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内容安排等注意事项。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复试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四门总分须达到255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考两门总分须达到135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60分。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根据京财综〔2007〕1310号文件规定,考生应交纳复试费100元,统一网上支付,缴费时间为3月16日-19日,支付网址http://www1.beijing.com.cn/user/zzzs/pay/login.jsp?id=9226
2.复试内容包括:①资格审查,②专业综合测试(含专业外语测试),③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④体检,⑤思想品德考核,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⑦复试录取小组认为还需要考核的内容。
1)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再交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各学院应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研招办负责。
2)专业综合测试:可采取面试、笔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等方式,由各学院决定,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要统一。内容包括:A、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和成绩,考生对所报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术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对所报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发展设想与计划等内容;同时考察考生回答问题的条理性、敏捷性和应变能力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B、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以及人文素养、举止和言谈等。
由于学科专业特点的不同,各学院及二级学科专业可根据本专业情况制订更具体和详细的评分标准向考生公布。
3)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按照由我校外语系制定的评分标准及程序进行,各复试小组可指派本院系英语口语较好教师,对考生外语口语、听力等水平进行测试。
4)复试体检:复试体检工作由研究生院与校医院共同组织,地点在校医院。本校推荐免试生只参加体检,外校推荐免试生可在9月份入学后体检,其他所有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体检。
5)思想品德考核:由研招办统一制表,考生下载填写后,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无单位考生由存档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复试时交所在学院复试小组。
6)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本科结业生,需加试报考专业二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百分制,每门课加试时间为3个小时。
只获得毕业证、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复试专业与本(专)科所学专业学科门类相差较大的考生是否加试由各学院决定。
7)学院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3.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1)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环节、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学院自定。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确定。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分数低于总分的60%);加试课成绩不合格(分数低于总分的60%)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其他考生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本专业招生名额决定考生录取结果。
4.复试结果记录及要求
1)全部复试工作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复试小组要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教师给出的复试成绩要留档备查,相关复试材料由各学院存档保存一年,次年销毁。对复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填写《复试成绩登记表》,写明复试结果和意见,由复试录取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签字。
2)复试完成后各学院要立即对复试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汇总表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及拟录取名单要明确记载初、复试各环节得分情况。
各学院将复试结果加盖公章(含电子文档)于3月24日前交研招办,复试结果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研招办。
3)如对复试结果确有争议,应当及时向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学校复试录取小组汇报,逐级复议。
5.各学院、学科、专业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要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复试线,报研招办备案后向考生公布,但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6.调剂工作
1)复试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调剂校外考生,不足的专业首先在校内相近专业进行调剂。
2)如确需校外生源必须经过研招办同意才能调剂,只能调入与本专业学科相近,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课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3)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
四、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1.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分专业的复试录取小组、复试地点及具体流程安排
各学科专业根据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录取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与实施,制定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笔试、面试、实践等复试环节考核的要求,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以及复试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等。
五、信息公开
1.招生名额:各学院需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群)招生名额。
2.复试线及复试名单: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学科专业(群)复试分数线,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尽量细化本学院各学科门类的复试要求,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六、保密工作
1. 复试笔试试题、同等学力者加试试题、复试英语笔试试题,在使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要注意保管。如发生泄密事件,责任人将负法律责任。
2. 各学院命题人、复试小组组成名单要对考生保密。
七、申诉渠道
复试录取期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2331208,传真62346931,学校的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为62331412。举报信箱为:jjsc@cumtb.edu.cn。北京教育考试院专用监督电话为82837456。
附件:1、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
2、调剂一般程序
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办公电话及办公地点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
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发 |
附件1
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7] 号)文件规定,招生单位必须对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
1. 各学院应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2.审查内容包括: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比对材料所贴照片与持件人是否相符,查验材料的真实性,查验报考年限是否符合规定。学院留取上述证书复印件及大学期间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 单独考试考生由研招办负责审查。
4.资格审查有疑问或被举报者需要提交研招办重新审查。
附件2
调剂一般程序
一、招生单位及学院
1.修改缺额信息;
2. 将已同意调剂来的考生选入复试备选库;
3. 下载考生信息及照片;
4. 向考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
5. 查看同意复试人员的响应标记等内容。
6. 组织复试;
7. 对复试合格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
二、考生
1.考生与我校相关院系取得联系,获得调剂许可
2. 使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上网查询缺额信息,上网填报我校调剂志愿
3.接收报考学院的复试通知,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4.按复试通知要求来校参加复试
5.通过复试的考生上网查询学院待录取信息并点击确认。
附件3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办公电话及办公地点
单 位 |
办公地点 |
电 话 |
纪检监察 |
行政楼221房间 |
62331431 |
研招办 |
逸夫楼1701房间 |
62331208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综合楼325房间 |
62339053 |
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
综合楼533房间 |
62339307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逸夫楼305B房间 |
62331345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机电楼312房间 |
62331743 |
管理学院(及MBA) |
理化楼二层 |
62331251 62331333(MBA中心) |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
力建楼二层200 |
62339131 |
理学院 |
逸夫楼1535房间 |
62331465 |
文法学院(及MPA) |
逸夫楼1211房间 |
62331756 62339673 |
思想政学教育学院 |
逸夫楼1202房间 |
62331450 |
校医院 |
行政三号楼西侧 |
|
保卫处 |
行政一号楼一层 |
6233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