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分数线由院长办公会按考生情况讨论后确定并按专业成立2个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具体实施面试、能力考核等各项工作。
(一)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2人
成员:8人
纪检监察:1人
(二)基础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2人
成员:6人
纪检监察:1人
三、培训
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集中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四、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根据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比例。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1.考生的政治、英语各单科成绩均应大于等于50分。
2.考生的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各单科成绩均应大于等于90分。
3. 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考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为350分。
4. 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病原生物学)考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为320分。
(二)复试人数
1.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拟招收 7人,10人参加复试;
2.药学专业(药理学)拟招收 3人,5人参加复试;
3.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拟招收8 人,11人参加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内容:专业英语(占复试成绩30%)
(二)面试内容:(占复试成绩70%)
1.专业基础、专业知识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2.英语听说能力(公共、专业);
3.创新意识及进取能力;
4.科研能力;
5.对报考学科前沿及现状的了解程度;
6.思想道德意识、事业进取和艰苦奋斗;
7.综合印象。
六、录取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分数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权重为50%)和复试成绩(权重为50%)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9-11 时
复试面试时间: 2017年4月1日上午8时
复试地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华佗路31号)
复试名单:杜佳欣、乔新茹、韩瑞贝、陈苏、李婷、孙彩林、师小春、苏美、贺鑫鑫、李京泽、王婷、曲明悦、王亚楠、黄会珍、褚洪苑、王开芹、李欣、谢莹、朱文慧、胡金盼、陈质斌、熊芮、李武山、王晴、崔博沛、周永飞
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考生校验学生证,入学时校验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和本科成绩单、1寸免冠照片1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等相关材料。
有关复试和录取信息将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外网公布。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监察。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人员名单及成绩(已发给复试考生)、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可直接向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室写出书面材料提出复议。
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电话:010-53851331
纪检监察室电话:010-53851338
市招生办:010-82837456
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