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学有专长、社会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专门人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 2007年将试行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07年计划招收30人(含推荐免试生5人)。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 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 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报考条件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
(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7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05 年 6 月以后参加四级考试达到 450 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 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3、 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能够掌握和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
4 、 具有在公共管理部门社会实践的经历和经验,熟悉和适应实际工作要求。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 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方可报考;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8 、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2、电子照相:
(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截至 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 )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 2006 年 11 月 10 - 14 日)到我校电子照相。
(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截至 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 2006 年 11 月 10 - 14 日)到 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 办理电子照相等其他报名手续。
3、 《 准考证》:
(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 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准考证》由我校公共管理学院于考试前 20 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通讯地址和邮编。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 由考生本人 自负。
四、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2、初试后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五、初试科目: ①政治(满分 100分) ②外国语(满分100分)
③公共管理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管理学、中国历史)(满分 300分)
六、初试日期 : 2007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七、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 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 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八、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 2007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参加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1)国家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2)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 (字数不少于 1 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考生及所在工作单位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培养费。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公共管理学院签发给考生。
十、调剂录取
1、 未报考本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本专业;
2、 报考本专业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政治、外语均合格且
① 公共管理综合知识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要求者,可向校内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调剂;
② 公共管理综合知识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分数要求者,可向外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调剂;
十一、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 3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为2年,到公共管理部门社会实践为1年。
培养方式按照我校 2007级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十二、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关于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毕业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我校不负责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的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若报考公务员,还须参加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
十四、 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研究生院网站: 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872
研招办电话: 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 010-62511301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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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