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 2007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0280。拟招收300人,均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生。全日制招生人数不超过200人(住校)。
一、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成立于 1950年,是我国最早开办MBA教育的商学院之一。目前商学院设有财务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组织与人力资源、贸易经济等7个系,拥有8个博士点、13个硕士点、7个本科专业和企业管理学、产业经济学、会计学3个全国重点学科。商学院师资力量完备,教学科研实力雄厚,现有教授4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2人),副教授46人。 学院 MBA项目依托雄厚的商学院实力,开办独具特色的MBA精品课程,注重联系实际的前沿案例教学,采用灵便的BB网上教学管理系统,并不断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和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活动。其课程具有“前沿专题与系统课程并重;资深教授与企业精英联袂;西学精华与本国经验融合;模拟训练与案例研讨互动”的特点。 商学院 MBA一年进行两次招生,即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按入学时间划定)。本次为秋季招生。 商学院 MBA目前主要有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四个培养方向,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任选课三种。MBA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优势或行业等个人情况选择自己的培养方式、研究方向和选修课程。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07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0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07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在工商企业、经济管理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经验,且符合下列条件:
( 1)外语须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
( 2)复试时提交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经济学或管理学论文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三篇文章。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如属原单位委托培养,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三种学习方式之一:
1、全日制学习;
2、非全日制学习;
3、集中学习(该学习方式限深圳教学点。深圳教学点须达到一定招生规模才能开班)。
学习年限:两年。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2、电子照相: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0-14日)到我校电子照相。
3、下载《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 规定时间内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深圳教学点考生的《准考证》在考试前 20天由我校深圳研究院给考生寄发,初试时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到教育部规定的考点考试。
4、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2007MBA 联考”。
2、“联考”后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七、初试科目 : ① 综合能力 ②英语
具体初试科目以日后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八、初试日期: 2007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九、初试地点 : 中国人民大学
十、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 2007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政治、英语口语和听力、专业知识。
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简历证明。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一、网上调剂录取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 MBA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二、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在职培养、委托培养考生及所在工作单位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培养费。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商学院签发给考生。
十三、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四、关于毕业生就业
自筹经费硕士毕业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我校不负责在职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的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十五、 参考书目
《 2007年MBA联考考试大纲》和《2007年MBA联考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
十六、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MBA项目办公室:
( 010)82509166 62511373 82509167(传真)
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
( 0755)26548552 26712024 26548581 26548553(传真)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 010)62511301
研究生院网址: pgs.ruc.edu.cn
商学院网址: www.rbs.org.cn
电子邮箱( E-mail):mbarbs@ruc.edu.cn
通讯地址: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MBA项目办公室(明德商学楼0611室)
邮编:100872
十七、其他事项
兼报我校春秋两季 MBA 项目的考生,如果已被春季项目录取,则秋季项目不再录取。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二 00 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