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权利能力:“不能”与“能”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余履雪[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朝阳法律评论
期:02
页码范围:45-58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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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理解力;授权原则;人人平等;机会平等;监护制度
摘要: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不是民法中的一个必要概念,也不是法律主体必须具备的逻辑要素。康德的权利哲学不包含权利能力的逻辑假设;借助奥斯丁的日常语言哲学,权利能力的"资格论"解释进路也无法证明其必要性。另一方面,在"人人平等"或者"机会平等"中,权利能力也不足以占据必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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