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规制标准必要专利定价行为的法律路径 以华为公司诉IDC公司案为研究样本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孟雁北[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2015
期刊名称:竞争政策研究
期:02
页码范围:72-81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2096-0980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合同法;专利法;反垄断法
摘要:法律如何应对标准必要专利定价行为中可能出现的专利劫持和专利反劫持、如何平衡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的利益,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本文以华为公司诉IDC公司案为样本研究发现,我国合同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定价行为具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我国专利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定价行为具有实践的可行性但通常发挥间接作用;我国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定价行为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但作用有限。总之,在规制标准必要专利定价行为的问题上,我国合同法、专利法、反垄断法各自具有独特的价值和局限性,现阶段,我国专利法和反垄断法相对而言作用更明显而成为较为常见的法律路径选择。
作者其他论文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与政府产业规制部门的关系.孟雁北.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5,122-130.
标准制定与实施中FRAND承诺问题研究.孟雁北.电子知识产权.2014,26-30.
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修订:包容,增减与细化.孟雁北.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5,60-67.
我国垄断行业反垄断执法的若干思考--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反垄断调查案为例.孟雁北.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14-18.
论特殊行业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原则.孟雁北.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8(6),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