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利明[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学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年:2015
期刊名称:中国律师
期:06
页码范围:14-15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002-9745
关键词:律师执业;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服务;法律专业;职业定位;执业人员;程序公正;实体正义;法律职业者;周强;
摘要:<正>法谚云: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多的地方最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也认为:"若法院律师对立,法律不可能健全。"因此,律师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普遍的承认,但关于律师的职业定位究竟是什么,社会上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律师究竟是法律专业人士,还是自由职业者,一直存在争议。根据《律师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由此可以看出,律师属于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人士。但在实践
作者其他论文
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王利明.政治与法律.2014,2-7.
论债法总则与合同法总则的关系.王利明.广东社会科学.2014,224-236.
法治:良法与善治.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5,114-121.
我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王利明.中国大学教学.2015,31-35.
四中全会将绘就"法治中国"路线图.王利明.人民论坛.2014,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