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法思维应对金融创新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马荣伟[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年:2016
期刊名称:中国金融
期:20
页码范围:82-83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0578-1485
关键词:劣后受益人;结构化金融产品;股灾;万科;法律关系;合同无效;金融体制;商事交易;传统民法;资产管理;
摘要:<正>随着近十年居民收入的快速增加,居民对专业财富管理的需求日益强烈,这些需求带动了资产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围绕资管计划,尤其是结构化资管计划的争议也日益增多。在最近的宝万之争中,万科公开举报宝能,其中主要涉及宝能名下的九个结构化资管计划的合法性。此外,针对结构化金融产品的诉讼也时有发生。在2015年股灾中,一名投资者李某作为委托人(劣后受益人)与某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设立结构化信托计划。由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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