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旨主义宪法解释方法的客观性问题——以美国宪法解释理论与实践为例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张宇飞[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东岳论丛
卷:37
期:12
页码范围:109-115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基金: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820163)
关键词:原旨主义;宪法原意;实用主义;客观性
摘要:原旨主义解释方法在美国宪法解释理论与实践中占据特殊重要地位,从某种角度而言,一部美国宪法解释史就是原旨主义与其对手的争论史。原旨主义解释仰赖于民主、宪法权威和法律客观性等传统价值,而非原旨主义在这些方面都提出了针锋相对的批评意见。原旨主义认为尊重宪法原意是确保宪法客观性的不二选择,而非原旨主义却认为,恰恰是固守原意才无法保证客观性,而且法律的客观性应当是一种适度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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