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思考
外文标题:Reflection on Improving the System of Education Law in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秦惠民[1]
机构:[1][谷昆鹏]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
[2][秦惠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期:2
页码范围:5-12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教育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2-020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bjsfdxxb-shkx2016020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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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委托课题“我国教育法律体系框架研究”
关键词:教育法律体系;依法治教;构建逻辑;现实选择
摘要:法治要求健全的法律体系.经过三十余年的教育法制建设,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相对于依法治教的要求,现有的教育法律体系仍需完善.在与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教育法律体系的比较中可以发现,我国教育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并不具有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教育法律体系缺乏整体设计和系统性,在横向上覆盖周延性较差,在纵向上缺乏配套的支持制度,教育法律的实效性较弱.完善教育法律体系,要求在理论层面进一步厘清构建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逻辑——将受教育权的实现与保护作为逻辑起点,将教育权的区分与设定作为现代教育法律体系的规范逻辑,将“独立的法律部门”作为教育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逻辑定位,将立法分类维度作为教育法律体系隐含的逻辑结构.在现实层面上,要把握完善教育法律体系的有利契机,提升教育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将填补立法空白作为重点,不断优化教育法治实践,积极回应教育法律体系建设的现实需求.教育法律体系的实现,对于实现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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