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保险制度之立法模式选择
外文标题:Legislation Mode Selection of Earthquake Insurance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夏庆锋[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期:1
页码范围:62-67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433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tianjdxxb-shkx201501013.aspx
基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13XNH028).
关键词:法律缺位;立法模式;模式选择;稳定机制
摘要:地震灾害是近年来我国遭受损失最严重的灾害类型,具有发生不确定性和损失严重性的特点。防范地震灾害的有效手段是通过地震保险对灾害进行防治、对损失进行分担,而利用法律对地震保险提供支持和进行规制是当今地震保险研究的重要课题。目前,地震保险立法模式主要有3种,即地震保险计划、地震保险专门法和统一巨灾保险法,文章对3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客观细致地分析,并深刻检讨我国当前的立法状况,提出未来地震保险法应选择的立法模式,进而提出明确的完善路径。
作者其他论文
保险合同效力因素之保险利益原则.夏庆锋.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8(4),13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