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效力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高圣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人民法治
期:09
页码范围:19-21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2095-87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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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定代表人;公司担保;担保合同;强制性规定;担保权;股东大会决议;担保法;公司登记机关;合同无效;违反规定;
摘要:<正>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纠纷涉及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与适用,不能片面地仅从一个角度来认定违反规定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从《公司法》第16条规范性质的角度来认定越权担保的效力有失偏颇,即使将《公司法》第16条认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违之亦不当然认定担保合同有效,而应视具体情形认定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权人应善尽合理注意义务查阅公司章程,并在形式上审查公司担保决策机构相关决议的合法性,否则越权担保对公司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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