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姚梅镇先生的学术思想给我的启迪与思考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余劲松[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年:2015
期刊名称:武大国际法评论
期:01
页码范围:1-9
增刊:正刊
语言:中文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国际法规范;国际经济关系;国际实践;学界观点;公法性质;社会法;跨国法;国际货物买卖;凯尔森;
摘要:20世纪80年代初,国际经济法学在我国和国际上都是一门新兴学科。无论是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范围还是研究方法,在学术界都存有争论。姚梅镇先生自改革开放伊始就致力于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并在分析比较国际实践和学界观点以后,在国内率先倡导打破传统的法学分科,采用综合的方法研究国际经济法。他提出的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综合私法与公法、国内法与国际法而形成的独立的法学部门的学说
作者其他论文
2004年国际经济法学学术研究回顾.余劲松;王斌.法学家.2005,101-103.
改革开放30年与我国国际投资法制的发展与完善.余劲松.理论前沿.2008,9-14.
公平公正待遇的最新发展动向及我国的对策.余劲松;梁丹妮.法学家.2007,151-156.
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合作法制.余劲松.法学家.2007,101-104.
国际投资协定的近期发展及对中国的影响.余劲松;詹晓宁.法学家.2006,15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