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侦查中心转向审判中心——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良
外文标题:From Investigation-centeredness to Trial-centeredness:On Betterment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e System in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何家弘[1]
机构:[1][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期:20152
页码范围:129-144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CSSCI(11C0072015020015)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gxshkx201502016.aspx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关键词:刑事诉讼#侦查中心#审判中心#司法体制#人民陪审制
摘要:从侦查中心到审判中心是人类社会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两大法系国家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沿革就是例证。中国的“流水线”诉讼模式具有以侦查为中心的特点,而庭审虚化是其表象。要完成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任务,人们首先要转变观念,不仅司法改革的决策者要转变观念,司法改革的执行者也要转变观念。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就是要确立相关的规则,包括公、检、法之间互相制约的规则、保障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规则、法官对证据的直接审查规则等。加强人民陪审可以作为通向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进路。
作者其他论文
中国腐败犯罪的现状评估.何家弘.现代法学.2014,36(6),3-14.
如何破解"撞倒"亦或"自摔"的证明难题.何家弘;张小敏.法学杂志.2014,35(7),38-48.
当今我国刑事司法的十大误区.何家弘.清华法学.2014,47-67.
从复查到改判究竟有多远.何家弘.小康.2015,106-106.
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何家弘.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4,22(5),15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