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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保护与规范效力的保障论刑法的目的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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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保护与规范效力的保障论刑法的目的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金德霍伊泽尔,乌尔斯[1]陈璇[2]
机构:[1][金德霍伊泽尔,乌尔斯]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
[2][陈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中外法学
卷:27
期:2
页码范围:548-559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11D0632015020013)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2-487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wfx201502013.aspx
关键词:法益保护;规范违反;行为规范;制裁规范;未遂犯
摘要:在刑法目的这一问题上,法益保护与规范效力的保障并非相互排斥,而是两个分属不同层次、完全能够彼此兼容的思想.刑法所规定的罪刑条文既说明了制裁规范,又揭示了行为规范的内容.行为规范的作用在于保护法益.法益概念不仅具有指导构成要件解释的方法论机能,而且也是检验罪刑条文是否正当的根据.客观上符合了构成要件的行为,未必违反了行为规范;同时,客观上不完全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也未必没有违反行为规范.刑罚只能以通过维护行为规范的效力、强化国民对规范之信赖的方法,间接实现法益保护.因此,刑法的目的在于保障行为规范的效力,而行为规范的目的则在于保护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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