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刑法解释的社会相当性考评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5

文献详情
刑法解释的社会相当性考评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赵桂民[1]程国栋[2]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872;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法律系,北京,100089

年:2015
期刊名称:学术交流
期:2
页码范围:89-93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23C0462015020016)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0-8284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sjl201502016.aspx
DOI:10.3969/j.issn.1000-8284.2015.02.016
基金: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研究课题“新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衔接问题研究”(CLS
关键词:刑法解释;社会相当性;价值立场
摘要:社会相当性是德国学者提出的重要理论,自引入中国后便获得较大关注,在刑法解释中引入该理论具有重要意义。社会相当性自诞生之初便与法益难解难分,在德日刑法语境之下,刑法的本质在于保护法益,它是刑法解释的核心概念,是准确匹配事实与法条的前提,还是维系价值立场与刑法解释的媒介,而基于历史和社会的相对客观性,社会相当性成为理解和评价法益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饱受关注,本质是社会保护与自由保障何者优先的价值立场之争,然而涉及具体刑法用语,两大理论之间及其内部存在着价值立场相互矛盾的问题,而社会相当性理论则兼具社会保护与自由保障的双重价值,可以调和两大主张相互之间及各自内部出现的矛盾。结合刑法解释来看,对社会相当性的判断,可从社会性与相当性两大方面进行:社会性包括社会整体性、社会通识性与特殊性三个要素;相当性包括广泛性、常识性、与刑法的一致性三个要点。
作者其他论文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的立法完善.赵桂民;韩玉胜.人民检察.2014,32-36.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客观方面辨析.韩玉胜;赵桂民.人民检察.2013,5-10.
战时缓刑相关执行程序研究.赵桂民;韩玉胜.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71-76.
简论军队参与抢险救援与军事刑法的立法完善.赵桂民.社科纵横.2013,28(3),68-71.
军队反恐需要法律保障.赵桂民.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A07.

相关话题/刑法 社会 北京 中文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