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行法的构建
外文标题:On the Construction of Special Legislation of Environmental Liability Insurance in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竺效[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现代法学
卷:37
期:3
页码范围:115-122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1-239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dfx201503013.aspx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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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生态损害综合预防和救济法律机制研究”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行立法
摘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补充环境风险的行政监管、分散被保险企业的赔偿风险、及时救济受害人等环境、经济、社会方面的综合效益.我国2007年以来的试点实践已充分表明,缺乏相应的立法基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事业的建立和发展必然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僵局.2014年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仅增加了鼓励投保条款,尚无法满足现实需求.针对现有分散立法模式的缺陷、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我们应加快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其立法框架也应当具有适应当代环保需要的结构特征.
作者其他论文
论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入《环境保护法》--以环境私权对环境公权的制衡为视角.竺效;丁霖.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3),9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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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环境资源法学学术研究回顾.李延荣;周珂;李艳芳,等.法学家.2004,9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