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全面建设消费者友好型社会的法律基石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俊海[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
年:2014
期刊名称: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期:3
页码范围:31-35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004-764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gsglyj201403009.aspx
DOI:10.3969/j.issn.1004-7645.2014.0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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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法》;惩罚性赔偿;后悔权;公平交易权;格式条款;契约自由;民事赔偿责任;企业经营行为;精神损害赔偿;霸王条款;
摘要: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1993年《消法》”)的颁布实施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新兴的消费需求、消费方式和商业模式层出不穷,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纠纷不断涌现,1993年《消法》的制度漏洞逐渐显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需求与新期待无法得到充分满足.为进一步拓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涵和外延,规范商家经营行为,构建多赢共享、诚实信用的消费环境,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并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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