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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人死后身体权利与人身权的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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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情
论自然人死后身体权利与人身权的完善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徐英倩[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2014
期刊名称:学习与探索
期:3
页码范围:75-78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23C0502014030013)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2-462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xyts201403013.aspx
DOI:10.3969/j.issn.1002-462X.2014.03.013
关键词:尸体上权利;身体所有权说;管理权说;身份权
摘要:自然人死后的身体权利究竟为何种权利,对此,各种学说争议不断.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大体上采用所有权说,试图以调整财产权的方法来调整人身权领域的问题,这样做不仅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将大打折扣,而且还会引起民事权利体系的混乱.管理权学说则认为尸体不是财产所有权的标的,而是火化、埋葬、祭祀的标的.死者的近亲属对尸体的权利实际上就是管理权.此处的管理权属于身份权范畴,而非财产权范畴.这一学说虽然也有不足之处,但仍是各学说中逻辑清楚、可操作性较强且更易为人们所接受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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