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权的界限——以《刑法》第90条为中心的法解释学展开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冉依依[1]
机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贵州民族研究
期:10
页码范围:13-16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2-6959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权;刑法;法律解释
摘要: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权需要充分发挥民族自主权和法秩序统一之间的张力,核心在于把握好法律变通权的权力界限。以《刑法》第90条为中心展开,刑法变通权在性质上是一种立法权,其权力的边界可以通过类型化的思维予以把握,即规范维度与事实维度和程序维度与内容维度,分别对应着四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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