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法在社会控制系统中的地位——从一个模型的建构说起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张岩涛[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民间法
期:02
页码范围:83-95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习惯;习惯法;禁忌;法治
摘要:习惯法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同国家制定法处于同等的地位,在社会控制系统中,分别形成了"道德—国家制定法"和"禁忌—习惯法"两个相对封闭又相对开放的法律体系,两个体系是一个动态的进化过程,共同在社会控制系统中起着维系民族文化、规范社会秩序和引导法治方向的作用。在法治至上的现代社会,通过对习惯法的深入研究和主体地位的探析,来构建中国语境下的以善为主导的法治社会,是中国传统的"礼治"文化渗透进现代法治建设的进程,这对于民族记忆的保存和大国法治的建设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其他论文
墨家思想探析--以中国农村社会的价值重构为视角.张岩涛.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5,78-82.
罗隆基人权思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张岩涛.太原大学学报.2014,8-18.
论墨家思想对农村价值观念重构的意义.张岩涛.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33(1),50-52.
罗隆基人权思想研究.张岩涛.研究生法学.2015,69-98.
“习惯法”概念的追溯性推演.张岩涛.民族论坛.20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