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现代法治的维吾尔族习惯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巴哈提牙尔·米吉提[1]
机构: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
年:2014
期刊名称: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期:01
页码范围:111-116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关键词:维吾尔族:宗教;法律和谐;现代法治
摘要:维吾尔族曾先后信仰过原始宗教、萨满教、祆教、佛教、直到最后的伊斯兰教。维吾尔族在行为习惯、日常生活、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等多方面有着较为严格细致的要求,使其在处世原则、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方面区别于其他民族。维吾尔族习惯与国家法秩序的和谐,实质就是使国家法与民族传统习惯相结合的过程中,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和合适契机。国家对维吾尔族内部社会生活习惯给予足够重视,使其适应法律和谐发展的要求,同时,维吾尔族宗教习惯应以国家法为指导原则,使维吾尔族宗教习惯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其他论文
新疆地方经济立法述论.巴哈提牙尔·米吉提.朝阳法律评论.2011,18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