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金融化的法律困境及出路
外文标题:The Legal Dilemma of the Financia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and a Way Forward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高圣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年:2014
期刊名称:中国社会科学
期:8
页码范围:147-166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金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强制管理
摘要:现行法严格限制农地金融化,阻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客观需要促使各地开展不同类型的农地金融化的地方探索,为下一步的制度发展提供了可供分析的样本。农地的金融化是农地财产属性的题中之义,无论是否承认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都不影响农地的金融化。在制度重建时应注意到农地抵押的特殊性。农地抵押权人只能是融资机构,不能是自然人和一般企业;农地抵押人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须经过发包人同意,也无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农地抵押权的设定以登记为公示方法,且登记是其生效要件;农地抵押权的实现不能以折价的方式,可以采取强制管理的方法,将相应农地转包或出租,并以该收益清偿债务,清偿完毕时即归还农地予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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