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评述与完善路径:论我国破产管理人指定制度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文诚公[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经济与社会发展
卷:11
期:4
页码范围:87-91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2-2728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jjyshfz201304023.aspx
DOI:10.3969/j.issn.1672-2728.2013.04.023
关键词:破产管理人;指定;破产法;评述;完善
摘要:管理人中心主义是保全债务人财产的关键,而指定合适的破产管理人是管理人制度发挥作用的前提.我国法院主导型的、合并规定的管理人指定制度存在较大缺陷.对破产管理人指定制度的完善需要跳出现有制度的瓶颈,并将其放在整个破产制度中进行考量.从破产法的价值目标出发,在还原破产案件中各方角色定位的基础上,寻求我国破产管理人指定制度逐步的、分阶段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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