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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表达形式之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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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表达形式之探讨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胡思博[1]
机构: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2206

年:2013
期刊名称:探求
期:6
页码范围:82-87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8744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tq201306014.aspx
DOI:10.3969/j.issn.1003-8744.2013.06.014
关键词:民事裁定;口头裁定;书面裁定
摘要:形式是服务于内容的,合理、完整、科学的形式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内容.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决定了司法过程中的形式理性对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性.法官对程序性争议的内心解读和判断只有通过合理的渠道表现出来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科学的载体是体现裁定效果的基本要素.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裁定理由、强制书面裁定等内容进行了补充,进一步满足了司法实践的需要.
作者其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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