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的共和视角解读--对于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的解释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理万[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西部学刊
期:4
页码范围:20-26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bxk201304004.aspx
关键词:精神文明;共和精神;公民美德;公民权利
摘要: 我国宪法第24条的“精神文明”条款应从培育公民共和精神的角度进行解释。精神文明建设不独为意识形态的教化需要,更是共和国对公民德性的要求和培育。人民共和国意在克服现代国家的“道德冷却”,重新树立起美德的旗帜,回归到古典共和传统下对公民德性的倚重。人民共和国作为公民美德的生发机制,通过赋予公民广泛的政治自由和个人权利,使公民通过政治参与和美德教育,塑造共和语境中公民特有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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