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人权道德的自然主义版本
外文标题:A Naturalist Version of Confucian Morality for Human Right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温海明[1]
机构:[1](1973-)男福建省三明市人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儒家哲学与比较哲学研究北京100872.
年:2013
期刊名称:学术月刊
期:5
页码范围:52-59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哲学院
语言:中文
人气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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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本文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学者”计划“中西比较哲学”(10XNJ038)的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儒家#人权#道德#自然主义#继善成性 Confucianism#human rights#Morality#Naturalism#Jishan Chengxing
摘要:在当代中西方比较哲学尤其是比较政治哲学领域,如何建构中国传统的人权观念是一个重要的学理问题。传统儒家哲学认为,人天生的尊严来自天道自然,并且人由天道自然而然有道德。从历代关于《易传》“继善成性”的诠释中可以发现,人性之整体是本天道完善的本体之“善”而来。这种由天道之“善”而人之“性”的理论进路表明,人的本性与相应的权利都来自一种自然主义的“善”论。与天俱来的“善-性”自然主义能够为儒家行动道德之“善”提供理论基础,人在“继”自然之“善”的基础上,因为自我选择不断“成性”而有人权。儒家人权道德有明确的自然主义基础,其基石是儒家天道自然主义,这与西方人权观脱胎于上帝存在的神学基础相区别。儒家“善性”人权道德观的理论说明,儒家可以建构起与西方“天赋人权”观念相对应的、适应中国文化传统的人权观的自然主义版本。这一基于自然主义的人权道德观可以与西方传统人权观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沟通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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