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著作权跨国集体管理模式改革研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赵湘乐[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硕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期:01
页码范围:64-81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著作权立法;集体管理;经常居住地;网络著作权;复制权;网络音乐;数字版权;网络服务商;广播权;集体组织;
摘要:传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体制是建立在国家领域基础上的,著作权人成为其国籍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后,其作品就被纳入该集体组织的"作品目录"(repertoire)。为了开发非本国的作品目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通过"相互代表协议"(reciprocalrepresentation agreements)~①进行合作。但是,相互代表协议很难实现"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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