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药品致害的责任问题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水木晴美[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36
期:5
页码范围:36-39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4-545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ysfdxxb-skb201205012.aspx
DOI:10.3969/j.issn.1674-5450.2012.05.012
关键词:药害责任;药害救济制度;侵权责任;过失责任
摘要:二战后,伴随着工业的发展,日本出现了大量的公害问题。众所周知,60年代日本有名的四大公害②的诉讼,最后全部胜诉,由此日本侵权责任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后制定了许多新的法律。同样,当时日本在陆续发生大规模药品致害事件之后,也制定很多救济受害人的新法律。对此,笔者认为要探讨日本药品致害责任问题,首先必须了解其社会背景和历史,其次才能对其更深入地理解,也才能明白日本药品致害责任之本质。
作者其他论文
日本法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探讨.水木晴美.理论界.2012,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