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杨立新[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
年:2012
期刊名称:法律适用
期:04
页码范围:19-27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ISSN:1004-7883
关键词:医疗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诊疗活动;医疗过错;诊疗行为;因果关系;司法适用;损害事实;损害结果;精神损害;
摘要:<正>依照《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患者受到损害,违法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过错。这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但自《侵权责任法》通过实施之后,对此多有不同理解,需要统一认识并统一司法适用尺度。本文对这四个要件进行以下详细解说,说明笔者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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